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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应急救援力量保障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03日 23:5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应急救援力量保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潍坊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潍坊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3日 23:5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1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端胜、刘怡静、徐静
项目联系电话0536-2258068
采购单位潍坊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府祥街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隋国玺、郝元磊
代理机构名称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富潍大厦B座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36-225806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000002026020004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应急救援力量保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中“保险范围”(二)大型装备保险,
(3)保险船舶在航行运输或停泊期间,在岗船员在被保险船舶上发生死亡或伤残,根据劳动合同或法律,依法应由船东(被保险人)对船员承担的医疗费、住院费和伤残、死亡补偿费,保险人负责赔偿。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元。
保险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船舶上旅客死亡或伤残,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船主)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元。
更改为:
(3)附加险
指挥船:
保险船舶在航行运输或停泊期间,在岗船员在被保险船舶上发生死亡或伤残,根据劳动合同或法律,依法应由船东(被保险人)对船员承担的医疗费、住院费和伤残、死亡补偿费,保险人负责赔偿。每人赔偿限额50万元。
保险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船舶上旅客死亡或伤残,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船主)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每人赔偿限额50万元。
空气动力船:
保险船舶在航行运输或停泊期间,在岗船员在被保险船舶上发生死亡或伤残,根据劳动合同或法律,依法应由船东(被保险人)对船员承担的医疗费、住院费和伤残、死亡补偿费,保险人负责赔偿。每人赔偿限额20万元。
保险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船舶上旅客死亡或伤残,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船主)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每人赔偿限额20万元。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潍坊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府祥街3号

联系方式:隋国玺、郝元磊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富潍大厦B座6楼

联系方式:0536-2258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端胜、刘怡静、徐静

电话:0536-2258068

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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