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广陈分院新建工程——广陈镇卫生院标识系统采购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04日 16: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广陈分院新建工程——广陈镇卫生院标识系统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4日 16:3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许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3-85155719 | ||
| 采购单位 |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西路50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3-8917007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座10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3-8515571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482262010010000017-FLCXPH采2026-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广陈分院新建工程——广陈镇卫生院标识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资信商务及技术分11 样品样式” | 实物样品要求:科室牌、房号牌、雨棚大字—“诊”(发光样品须配套自带可通电测试光源及电源)。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全部样品,未按要求提交样品的本项得0分。样品须标注投标人名称,样品所用材质应与投标文件承诺保持一致,不得使用优于投标响应的材料制作样品。 评标委员会现场对样品进行查验,从外观工艺、材质质感、规格尺寸、发光均匀度(仅针对发光样品)、表面处理质量等维度综合打分。(评分范围:10,9,8,7,6,5,4,3,2,1,0) 注:1、雨棚大字—“诊” 为同工艺缩比样品,工艺、材质、发光结构与实际供货产品保持一致。 2、评标结束后样品由投标人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采购人可自行处置。 | 实物样品要求:科室牌、房号牌、雨棚大字—“诊”(发光样品须配套自带可通电测试光源及电源)。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全部样品,未按要求提交样品的本项得0分。样品所用材质应与投标文件承诺保持一致,不得使用优于投标响应的材料制作样品。 评标委员会现场对样品进行查验,从外观工艺、材质质感、规格尺寸、发光均匀度(仅针对发光样品)、表面处理质量等维度综合打分。(评分范围:10,9,8,7,6,5,4,3,2,1,0) 注:1、雨棚大字—“诊” 为同工艺缩比样品,工艺、材质、发光结构与实际供货产品保持一致。 2、评标结束后样品由投标人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采购人可自行处置。 |
| 2 | 其它 | 与以上相关的其它要求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作相应调整。 | 与以上相关的其它要求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作相应调整。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补充图纸。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西路5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田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9170075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9170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座10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155719
质疑联系人:顾超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3-818856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6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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