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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迎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标太原市迎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04日 22: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太原市迎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太原市迎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山西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4日 22:2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8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鑫
项目联系电话0351-4239372
采购单位太原市迎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云路街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034166336
代理机构名称太原市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51-423937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1062026CGK00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原市迎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6 商务评分”评分标准 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6 商务评分”评分标准: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2分。
有效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签署且完成的投标人自身同类合同为准(同类合同需含保洁服务内容)。必须提供以下内容:①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文本、结算凭证[增值税发票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②合同核实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6 商务评分”评分标准: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2分。
有效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签署且完成的投标人自身同类合同为准。必须提供以下内容:①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文本、结算凭证[增值税发票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②合同核实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迎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云路街15号

联系方式:15034166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太原市迎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

联系方式:0351-423937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    话:0351-4239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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