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2026年采购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三)
2026年09月07日 17:4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2026年采购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 ||
| 品目 | 健身设备 | ||
| 采购单位 |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亭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7日 17:4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0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瞿祝刚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15575083 | ||
| 采购单位 |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6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510518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盐城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3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瞿祝刚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902-ZGGC-G2026-0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2026年采购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三章合同条款,十三、违约责任,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现修改为: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
更正日期:2026-09-0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机关)
单位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69号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15251051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绿地商务城11-1幢、二层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38155750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3815575083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902-ZGGC-G2026-0006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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