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车辆运输、拖车和停车场服务(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07日 18: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暂扣车辆运输、拖车和停车场服务(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和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平和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7日 18:1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0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蔡兴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59611977 | ||
| 采购单位 | 平和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27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560970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泰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31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5961197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28]THZB[TP]2026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暂扣车辆运输、拖车和停车场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9-07,更正为:2026-09-1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9-08 09:30:00,更正为:2026-09-11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9-08 09:30:00,更正为:2026-09-11 09:30:00。
1、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2.7县城场地停车场需配备至少 6 名工作人员,年龄55周岁以下,工作人员不得有劣迹前科。其中,停车场工作人员至少 2人,要能熟练操作电脑word 和 excel,要建立电子、纸质工作台账,熟练使用管理程序。施救人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驾驶资格,且资格有效,施救人员的准驾车型至少为 C1,其中持有 A2、 B2 型驾驶证至少 4 人。”的内容更正为:2.7.县城场地停车场需配备至少 6 名工作人员,年龄55周岁以下,工作人员不得有劣迹前科。其中,停车场工作人员至少 2人,要能熟练操作电脑word 和 excel,要建立电子、纸质工作台账,熟练使用管理程序。施救人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驾驶资格,且资格有效,施救人员的准驾车型至少为 C1,其中持有 A2、 B2 型驾驶证至少 4 人(可由驾驶证上允许的其他准驾车型代替)。
2、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3.3.拖、吊车辆须保持车况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依法缴交“交强险”、“商业险”。两处场地需配备建议破拆设备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液压破拆工具各一套、牵引绳、反光锥筒、反光背心若干)。”的内容更正为:3.3.拖、吊车辆须保持车况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依法缴交“交强险”、“商业险”。场地需配备破拆设备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液压破拆工具各一套、牵引绳、反光锥筒、反光背心若干)。
3、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3.4供应商拟配备设备属于特种作业车辆或特种设备的,如施救拖车、施救起重机,还需提供拟配备操作人员的专项作业操作证书复印件。”此条内容删除。
4、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3.5 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具备满足采购人拖、吊车辆需求的能力,能安全、有效、快速处置不同情形、不同车型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施救。(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内容更正为:3.4 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具备满足采购人拖、吊车辆需求的能力,能安全、有效、快速处置不同情形、不同车型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施救。(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三、商务条件”中“★ 9.违约规定:(5)两个停车场人员配备应不少于9名,其中停车场管理员不少于3名,有资格的施救员不少于6名,不得有犯罪前科,如发现缺少一名相应人员,扣3000元。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要求的,责成予以辞退,并扣1000元。”的内容更正为:(5)停车场人员配备应不少于6名,其中停车场管理员不少于2名,有资格的施救员不少于4名,不得有犯罪前科,如发现缺少一名相应人员,扣3000元。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要求的,责成予以辞退,并扣1000元。
6、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三、商务条件”中“★ 9.违约规定:(6)停车场施救人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驾驶资格,且资格有效;施救人员的准驾车型至少为C1,其中持有准驾A2、B2驾驶证至少6人(可由驾驶证上允许的其他准驾车型代替)。”的内容更正为:(6)停车场施救人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驾驶资格,且资格有效;施救人员的准驾车型至少为C1,其中持有准驾A2、B2驾驶证至少4人(可由驾驶证上允许的其他准驾车型代替)。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请各潜在供应商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和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279号
联系方式:13656097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泰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312室
联系方式:18959611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兴龙
电话:18959611977
福建泰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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