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湖街道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A包)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CG20260001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湖街道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本项目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信息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湖街道食材配送服务项目(A包)”修改为“东湖街道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A包)”;(二)评标信息
| | 原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 1 | 综合实力部分2.信息化管理--评分依据: (一)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类系统功能得20分,本小项最高20分; 2、投标人具有食材订货(或订单)类系统功能得20分,本小项最高20分; 3、投标人具有质量检测类系统功能得20分,本小项最高20分; 4、投标人具有食材保质期记录类系统功能得20分,本小项最高20分; 5、投标人具有售后评价类系统功能得20分,本小项最高20分; 无论是由多个系统组合满足以上功能的还是同一个系统同时满足以上功能的,均须提供与上述功能对应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操作界面系统功能截图;类似功能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只按一个计算,此项最高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 1、提供相关系统功能证明材料扫描件: (1)如为自有的,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操作界面系统功能截图扫描件,需能体现投标人为著作权人; (2)如为购买(或租赁)的,需同时提供:①购买(或租赁)合同,需体现购买人(或租赁人)为投标人;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操作界面系统功能截图,需体现产权、著作权人为出售方(或出租方);③购买(或租赁)发票,需体现购买人(或租赁人)为投标人;如为租赁,租赁期需在服务期内,如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但未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还需提供涵盖服务期的续期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不齐全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的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综合实力部分2.信息化管理--评分依据: (一)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类系统功能得20分,本小项最高20分; 2、投标人具有食材订货(或订单)类系统功能得20分,本小项最高20分; 3、投标人具有质量检测类系统功能得20分,本小项最高20分; 4、投标人具有食材保质期记录类系统功能得20分,本小项最高20分; 5、投标人具有售后评价类系统功能得20分,本小项最高20分; 软件产品名称与标书要求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无论是由多个系统组合满足以上功能的还是同一个系统同时满足以上功能的,均须提供与上述功能对应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操作界面系统功能截图;类似功能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只按一个计算,此项最高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 1、提供相关系统功能证明材料扫描件: (1)如为自有的,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操作界面系统功能截图扫描件,需能体现投标人为著作权人; (2)如为购买(或租赁)的,需同时提供:①购买(或租赁)合同,需体现购买人(或租赁人)为投标人;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操作界面系统功能截图,需体现产权、著作权人为出售方(或出租方);③购买(或租赁)发票,需体现购买人(或租赁人)为投标人;如为租赁,租赁期需在服务期内,如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但未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还需提供涵盖服务期的续期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不齐全或证书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的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对原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替换为新的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根据新的招标文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以免影响项目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东湖路92号服务大楼418
联系方式:曾工,0755-22257018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凤凰社区深南东路1076号罗湖区党群服务中心4、5、8层
联系方式:0755-82201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话:0755-82239962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