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北片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08日 10: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宁县北片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宁县江屯镇中心小学 | ||
| 行政区域 | 广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8日 10:2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0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24969850 | ||
| 采购单位 | 广宁县江屯镇中心小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宁县江屯镇过境路8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298037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肇庆市端州区77区菊苑36号(住改商)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24969850 | ||
| 附件: | |||
| 附件1 | 广宁县北片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招标文件(2026090801).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2026CG08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宁县北片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货物储存能力(6.0分)”的参数: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固定仓储场所: (1)场地大小≥2000平方米,得4分; (2)1000平方米≤场地大小<2000平方米,得3分; (3)500平方米≤场地大小<1000平方米,得2分; (4)场地<500平方米,得1分; (5)无固定场地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得0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固定仓储场所内配备冷藏冷冻库: (1)冷藏冷冻库≥1000立方米,得2分; (2)500≤冷藏冷冻库<1000立方米,得1分; (3)冷藏冷冻库<500立方米不得分。 注:须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证明材料需能够体现面积大小,面积单位不同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换算成评审单位。非投标人名义租赁的配送场地不计算在内。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分依据。
更正为: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固定仓储场所: (1)场地大小≥3000平方米,得4分; (2)2000平方米≤场地大小<3000平方米,得3分; (3)1000平方米≤场地大小<2000平方米,得2分; (4)场地<1000平方米,得1分; (5)无固定场地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得0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固定仓储场所内配备冷藏冷冻库: (1)冷藏冷冻库≥1000立方米,得2分; (2)500≤冷藏冷冻库<1000立方米,得1分; (3)冷藏冷冻库<500立方米不得分。 注:须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证明材料需能够体现面积大小,面积单位不同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换算成评审单位。非投标人名义租赁的配送场地不计算在内。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分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宁县江屯镇中心小学
地 址:广宁县江屯镇过境路88号
联系方式:13929803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77区菊苑36号(住改商)
联系方式:18024969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18024969850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8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