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市管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08日 12: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2028年市管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芜湖市园林管理处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8日 12:1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0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梁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05533030 | ||
| 采购单位 | 芜湖市园林管理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芜湖市九华中路20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1553579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芜湖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金都檀宫商业广场3楼304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5576591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6FW0098(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6097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8年市管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合同中1.7权利、义务、违约责任5-9项修改如下:
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7200元/天的违约金。
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30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21.6万元),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满足甲方需求,导致出现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具体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考核标准执行。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并依据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C2座9楼
联系方式:0553-3825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千岛湖路东侧蜻蜓湖科技园2号楼A区2层10室
联系方式:18705533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雷
电话:1870553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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