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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地籍数据库及地籍图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08日 16: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丰县地籍数据库及地籍图编制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西丰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8日 16: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3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4-72687700
采购单位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西丰县西丰镇红旗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47017927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铁岭市粮食批发市场院内办公区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72687700
公告信息
 
西丰县地籍数据库及地籍图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9-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223-000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丰县地籍数据库及地籍图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
供应商名称:沈阳东方恒达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7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698,700.00(元)
评审总得分:92.57(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西丰县国有农用地地籍调查工作
供应商名称:辽宁地矿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5号
中标(成交)金额:1,492,600.00(元)
评审总得分:92.64(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西丰县地籍数据汇交工作
供应商名称:沈阳浩宇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62-50,322
中标(成交)金额:980,900.00(元)
评审总得分:94.66(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按计算得出基准费用的 75% 进行结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442.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西丰县国有农用地地籍调查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按计算得出基准费用的 75% 进行结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206.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西丰县地籍数据汇交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按计算得出基准费用的 75% 进行结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036.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
服务类
名称: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C19040000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落实国家及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地籍调查、数据汇交与数据库建设的最新工作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153号)、《转发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辽自然资登记函[2025] 1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010号)、《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5]140号)、《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5〕32号)、《关于提升不动产权数据质量并做好汇交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6〕10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自然资源“一张图”建设工作安排,需对全县地籍成果开展全面整理,与确权登记成果做好关联,确保图属一致、现势有效,按照“应交尽交”的基本原则有序完成地籍数据汇交工作。
001包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

1、项目目标
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目标是:以我县已有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推进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库建设为重点,采用统一的测绘基准,夯实完善权属调查资料,建立健全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库。
2、服务内容和成果
(1)服务内容
按照地籍数据库标准等要求,全面整理我县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清理重复、无效、问题数据,规范数据格式和内容,将全县行政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采用航空摄影的方法将其纳入地籍数据库,并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做好衔接,确保图属一致、数据完整。
(2)成果汇交
①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库;
②指界通知书回执;
③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表;
④土地权利人及地权属来源资料;
⑤外业调查作业底图、1:500标准分幅权籍图、权籍图结合表等;
⑥西丰县各乡镇所在地国有建设用地正射影像图;
⑦成果报告书。
注:具体成果文件形式及要求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要求:
2、服务内容和成果
(1)服务内容
按照地籍数据库标准等要求,全面整理我县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清理重复、无效、问题数据,规范数据格式和内容,将全县行政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采用航空摄影的方法将其纳入地籍数据库,并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做好衔接,确保图属一致、数据完整。
(2)成果汇交
①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库;
②指界通知书回执;
③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表;
④土地权利人及地权属来源资料;
⑤外业调查作业底图、1:500标准分幅权籍图、权籍图结合表等;
⑥西丰县各乡镇所在地国有建设用地正射影像图;
⑦成果报告书。
注:具体成果文件形式及要求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2月31日前(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二、作业依据
1.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
(4)数据格式:空间数据采用SHP格式(含.shp.shx.dbf.prj文件),属性数据采用MDB格式;
(5)比例尺:原则上按1:500比例尺编制地籍图;
(6)数据库标准:严格匹配《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TDT 1015.1-2024)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
2.政策依据
(1)《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
(2)《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153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
(4)《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153号);
(5)《转发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辽自然资登记函[2025] 10号);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010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5〕32号)
(8)《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转发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辽自然资登记函〔2025〕10号)
(9)《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5]140号);
(10)《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
★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验收;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在提交全部交付物的前提下,可以向采购人提出项目验收的申请,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服务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且满足国家、辽宁省及铁岭市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规定,符合采购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确保数据完整性、逻辑正确性、格式规范性与业务一致性。
★保密要求:中标人须对项目所涉及的数据承担保密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得泄露、非法提供或使用本项目涉及的任何数据成果。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西丰县国有农用地地籍调查工作
服务类
名称:西丰县地籍数据库及地籍图编制项目(C19040000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西丰县
服务要求: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落实国家及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地籍调查、数据汇交与数据库建设的最新工作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153号)、《转发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辽自然资登记函[2025] 1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010号)、《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5]140号)、《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5〕32号)、《关于提升不动产权数据质量并做好汇交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6〕10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自然资源“一张图”建设工作安排,需对全县地籍成果开展全面整理,与确权登记成果做好关联,确保图属一致、现势有效,按照“应交尽交”的基本原则有序完成地籍数据汇交工作。
二、作业依据
1.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
(4)数据格式:空间数据采用SHP格式(含.shp.shx.dbf.prj文件),属性数据采用MDB格式;
(5)比例尺:原则上按1:500比例尺编制地籍图;
(6)数据库标准:严格匹配《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TDT 1015.1-2024)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
2.政策依据
(1)《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
(2)《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153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
(4)《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153号);
(5)《转发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辽自然资登记函[2025] 10号);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010号);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2月31日前(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验收;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在提交全部交付物的前提下,可以向采购人提出项目验收的申请,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西丰县地籍数据汇交工作
服务类
名称:西丰县地籍数据汇交工作(C19040000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地籍数据整合
(一)资料收集与整理
收集辖区内各类已有的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成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地籍与登记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
(2)基础调查与地理数据: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地形数据、最新影像数据;
(3)管理业务数据:规划、审批、供应、执法等自然资源管理业务数据与电子档案。
(二)质量检查
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完整性、逻辑正确性、格式规范性与业务一致性检查。
(三)数据清理
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唯一标识,依据法定文件清理已注销、失效数据;对重复数据,按最新登记结果进行合并。对存在权属争议的地块,在数据中单独建立“待处理图层”进行管理。
(四)数据格式转换
(1)空间矢量数据统一转换为包含 .shp.shx.dbf.prj 文件的SHP格式,.prj 文件投影信息必须定义为 CGCS2000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
(2)对非CGCS2000坐标系的数据,采用七参数转换法并优先使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的转换参数进行精确转换;
(3)属性数据统一转换为MDB格式;
(4)数据库表名按“标准表名+区县简称”规则命名,表结构字段严格匹配《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TDT 1015.1-2024)标准要求;
(5)单个文件超过2GB时,按“数据类型+分包序号”规则进行分包。
(五)数据关联整合
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核心关键字段,构建“地籍调查图形数据—权属属性数据—电子档案信息”的一体化关联。
(六)标准数据库建设
严格依据《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TDT 1015.1-2024)国家标准,搭建规范化的数据库结构。
(七)分层分类存储
空间数据按权利类型和管理状态进行逻辑分层存储;属性数据遵循“一表一数据表”规则存储,对无内容的空表可删除。
(八)问题数据管理
对在整合清理过程中暂无法解决的遗留问题(如历史遗留权利重叠、材料缺失等),在库中进行明确标注,建立台账,后续结合相关业务办理逐步处理。
(九)地籍数据补充完善
基于数据整合成果,识别地籍空白区、数据缺失或现势性不符的区域。对已调查未登记的进行成果整理,对未调查的采用遥感影像解译、底图勾绘等方式补充调查,成果及时入库等工作。

服务要求:地籍数据整合
(一)资料收集与整理
收集辖区内各类已有的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成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地籍与登记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
(2)基础调查与地理数据: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地形数据、最新影像数据;
(3)管理业务数据:规划、审批、供应、执法等自然资源管理业务数据与电子档案。
(二)质量检查
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完整性、逻辑正确性、格式规范性与业务一致性检查。
(三)数据清理
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唯一标识,依据法定文件清理已注销、失效数据;对重复数据,按最新登记结果进行合并。对存在权属争议的地块,在数据中单独建立“待处理图层”进行管理。
(四)数据格式转换
(1)空间矢量数据统一转换为包含 .shp.shx.dbf.prj 文件的SHP格式,.prj 文件投影信息必须定义为 CGCS2000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
(2)对非CGCS2000坐标系的数据,采用七参数转换法并优先使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的转换参数进行精确转换;
(3)属性数据统一转换为MDB格式;
(4)数据库表名按“标准表名+区县简称”规则命名,表结构字段严格匹配《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TDT 1015.1-2024)标准要求;
(5)单个文件超过2GB时,按“数据类型+分包序号”规则进行分包。
(五)数据关联整合
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核心关键字段,构建“地籍调查图形数据—权属属性数据—电子档案信息”的一体化关联。
(六)标准数据库建设
严格依据《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TDT 1015.1-2024)国家标准,搭建规范化的数据库结构。
(七)分层分类存储
空间数据按权利类型和管理状态进行逻辑分层存储;属性数据遵循“一表一数据表”规则存储,对无内容的空表可删除。
(八)问题数据管理
对在整合清理过程中暂无法解决的遗留问题(如历史遗留权利重叠、材料缺失等),在库中进行明确标注,建立台账,后续结合相关业务办理逐步处理。
(九)地籍数据补充完善
基于数据整合成果,识别地籍空白区、数据缺失或现势性不符的区域。对已调查未登记的进行成果整理,对未调查的采用遥感影像解译、底图勾绘等方式补充调查,成果及时入库等工作。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2月31日前(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
(4)数据格式:空间数据采用SHP格式(含.shp.shx.dbf.prj文件),属性数据采用MDB格式;
(5)比例尺:原则上按1:500比例尺编制地籍图;
(6)数据库标准:严格匹配《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TDT 1015.1-2024)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
2.政策依据
(1)《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
(2)《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153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
(4)《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153号);
(5)《转发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辽自然资登记函[2025] 10号);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010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5〕32号)
(8)《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转发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辽自然资登记函〔2025〕10号)
(9)《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5]140号);
(10)《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6〕101号)
更正日期:2026年9月8日 16时0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西丰县西丰镇红旗路2号
联系方式:13470179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粮食批发市场院内办公区201室
联系方式:024-72687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4-72687700
五、附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 供应商名称:沈阳东方恒达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bmp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西丰县地籍数据汇交工作 供应商名称:沈阳浩宇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003包.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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