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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霞浦S201线社会化养护)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08日 16:3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霞浦S201线社会化养护)
品目

采购单位宁德市霞浦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宁德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8日 16:34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2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征、林方昊、郑黎民、朱甄
项目联系电话19359377686
采购单位宁德市霞浦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六一七路3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3-889701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笃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28号佳盛广场C座25层2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35937768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01]FJDX[CS]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霞浦S201线社会化养护)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项有投标人提出异议的补充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商务评分项“设备投入的描述: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投入设备情况进行评分:在满足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中“机械装备要求”基础上,每增加一台挖机或铲车得1分,满分3分。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须提供完整的车辆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完整的车辆信息为车辆照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或其他能证明合法行驶的佐证材料)或车辆购置税发票。”

更正为:“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投入设备情况进行评分:在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的机械装备基础要求;在此基础上,每额外配置 1 台挖掘机或铲车得1分,满分 3 分。

自有设备:须提供车辆实拍照片、有效行驶证(或合法行驶佐证材料)或车辆购置税发票作为证明,材料缺失则该台设备不予认可、不计分;

租赁设备:须提供完整设备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赁发票,用以证明本项目可实际使用该设备,佐证材料不全的,该台设备不予认可、不计分。

仅罗列设备名称数量,未提供规定佐证材料 的,对应设备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霞浦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六一七路350号

联系方式:0593-8897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笃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28号佳盛广场C座25层2501

联系方式:19359377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征、林方昊、郑黎民、朱甄

电话:19359377686

福建笃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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