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金沙县木孔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辣椒加工生产线建设)(四次)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08日 16: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沙县木孔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辣椒加工生产线建设)(四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8日 16:4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0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罗磊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23672299 | ||
| 采购单位 |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沙县鼓场街道成治路3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857895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锦信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一中路血站宿舍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12367229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JXZ-2026-09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沙县木孔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辣椒加工生产线建设)(四次)
项目序列号:B-20260903-000127-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资格条件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理),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理),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成治路39号
联系方式:15085789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锦信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一中路血站宿舍
联系方式:13123672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磊
电 话:13123672299
附件信息:
10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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