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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低空物流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09日 16: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低空物流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成都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9日 16:2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0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孝寒、佟巍、乐敏
项目联系电话028-83381881
采购单位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街道大安路8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64454393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83381881
附件:
附件1更正公告-低空物流实训设备采购项目.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11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低空物流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原采购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9-10 09:30:00,更正为:2026-10-10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09-10 09:30:00,更正为:2026-10-10 10:00:00。

(一)原采购公告页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09月1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更正为: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10月10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标的名称:末端配送无人机套装 (一)物流无人机 1.无人机规格中▲(11)、▲(17)佐证材料“注: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当佐证本条技术指标。”

更正为

“注: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佐证本条技术指标。”

(三)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标的名称:末端配送无人机套装 (一)物流无人机 3.其他技术参数要求中▲(10)、▲(11)、▲(12)佐证材料“注: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当佐证本条技术指标。”

更正为

“注: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佐证本条技术指标。”

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标的名称:末端配送无人机套装 (二)无人机动力电池中▲3、▲4佐证材料“注: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当佐证本条技术指标。”

更正为

“注: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佐证本条技术指标。”

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标的名称:数字化课程平台及课程资源 (二)课程资源要求: 1.《物流无人机操作与运维》课程资源 (2)课程资源“▲(3)为满足专业能够正常开展教学,要求供应商参与开发低空物流与无人机领域相关的已公开出版教材。(提供参与已出版教材的佐证材料)”

更正为

“▲(3)为满足专业能够正常开展教学,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提供参与开发低空物流与无人机领域相关的已公开出版教材。(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序号2 其他服务要求中“(一)师资培训 1.要求提供不少于3名教师无人机飞行,无人机拆装,无人机行业应用相关的培训。2.要求提供不少于3名无人机驾驶执照考前培训,费用包含培训费和考证费。3.投标人须提供校园末端无人机配送业务场景,包含包裹、外卖、咖啡奶茶业务的真实运营并确保场景能够常态化运营,提供技术支持与运维服务。”

更正为

“(一)师资培训 1.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不少于3名教师无人机飞行,无人机拆装,无人机行业应用相关的培训。2.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不少于3名无人机驾驶执照考前培训,费用包含培训费和考证费。3.投标人在中标后负责建设校园末端无人机配送业务场景,完成包裹、外卖、咖啡奶茶业务的实际运营,保证场景常态化稳定运行,承担项目全过程技术支持与运维服务工作,且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后合同签订之前取得并提交《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保障项目服务合法合规正常实施。”

删除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履约与运营能力中“1.投标人或末端配送无人机套装制造商参与民用航空领域行业相关标准制定的,每参与一项标准的得2分,本项最多可得4分。 注:提供行业标准复印(扫描)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并投标人加盖公章,未提供或内容无法辨认则不得分。 2.投标人或末端配送无人机套装制造商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的得2分,本项最多可得2分。 注:提供相应证书、相关授权文件的复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内容无法辨认则不得分。”

)、)点因系统字数限制,内容详见附件。

凡是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备案号:51010026210200053220[2026]01486,采购预算品目为A02102100教学仪器,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300,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街道大安路818号

联系方式:028-64454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028-83381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孝寒、佟巍、乐敏

电话:028-83381881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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