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10日 15: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安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富顺县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自贡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0日 15:2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杨建波、黄玲、张闻静、阳欢;技术负责人:陈艳、兰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3-7770387 | ||
| 采购单位 | 富顺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富顺县富世街道北湖南路22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13-720466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丹阳街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5栋) A5-3-办公5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3-7770387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需求.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30120260003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保安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的3.2技术要求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原人员配备(8人):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保安人员须具有有效健康证、公安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保安员证,所有证件须在服务期间保持有效。(投标时提供对应人员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所有人员资质证明真实有效,且服务期间持续保持有效,若证件过期或失效,自愿承担违约责任”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人员配备(8人):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保安人员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保安员证,身体健康(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体检表),所有证件须在服务期间保持有效。(投标时提供对应人员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所有人员资质证明真实有效,且服务期间持续保持有效,若证件过期或失效,自愿承担违约责任”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顺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富顺县富世街道北湖南路225号
联系方式:0813-7204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丹阳街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5栋) A5-3-办公59号
联系方式:0813-7770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杨建波、黄玲、张闻静、阳欢;技术负责人:陈艳、兰勇
电话:0813-7770387
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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