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鄞州区“六横六纵”雨水管网检测修复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10日 16: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鄞州区“六横六纵”雨水管网检测修复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鄞州区排水管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鄞州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0日 16: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文渊、肖玮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4-87515213 |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鄞州区排水管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5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4-8958234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号楼10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4-8751521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GZ2026ZBDL1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鄞州区“六横六纵”雨水管网检测修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P13 机械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机械设备配置最低要求的证明材料,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发票复印件,设备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租赁协议及发票复印件;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登记证。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机械设备配置最低要求的证明材料。1.若设备为投标人自有设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2.若设备为租赁设备,投标文件中须自行拟定格式并提交《设备配置承诺函》;且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设备租赁协议及对应发票复印件,逾期未提交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 | 招标文件P23 机械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机械设备配置最低要求的证明材料,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发票复印件,设备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租赁协议及发票复印件;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登记证。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机械设备配置最低要求的证明材料。1.若设备为投标人自有设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2.若设备为租赁设备,投标文件中须自行拟定格式并提交《设备配置承诺函》;且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设备租赁协议及对应发票复印件,逾期未提交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3 | 招标文件P50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适用于标项一、标项二 5.修复设备仪器及工具的配备(8分) | 注: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发票复印件,设备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租赁协议及发票复印件;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登记证。 | 注:1.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发票复印件; 2.设备为租赁的须提供《设备配置承诺函》,格式自拟,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须提供租赁协议及发票复印件。 |
| 4 | 招标文件P54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适用于标项三 5.修复设备仪器及工具的配备(8分) | 注: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发票复印件,设备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租赁协议及发票复印件;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登记证。 | 注:1.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发票复印件; 2.设备为租赁的须提供《设备配置承诺函》,格式自拟,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须提供租赁协议及发票复印件。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凡与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补充资料,无需向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更正。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排水管理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82343
质疑联系人:叶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19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号楼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文渊、肖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15213
质疑联系人:王芳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5152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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