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区法院食堂菜品配送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11日 10: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区法院食堂菜品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1日 10:44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9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丽萍、叶艳萍、刘歆怡
项目联系电话13884388548
采购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括苍路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8-2264312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丽水市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8438854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1102261610010000032-浙明丽采202608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法院食堂菜品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四、磋商内容及规定4.本磋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4.1商务技术文件权重为90%,分值为90分,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磋商小组单独评定打分。
4.2磋商报价权重为10%,分值为10分。由磋商小组统一打分。
4.3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
4.本磋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4.1商务技术文件权重为85%,分值为85分,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磋商小组单独评定打分。
4.2磋商报价权重为15%,分值为15分。由磋商小组统一打分。
4.3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
2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五、磋商办法和细则5.1商务技术文件分值共90分,权重为90%,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打分。5.1商务技术文件分值共85分,权重为85%,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打分。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地    址:括苍路1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熊茜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264312

质疑联系人:陈肖滢

质疑联系方式:0578- 2264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丽萍、叶艳萍、刘歆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84388548

质疑联系人:王鑫鑫

质疑联系方式:181578308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地    址:丽水市解放街71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131236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