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林业和草原局凉山州西昌市2026年第一批“天府森林四库”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11日 16:4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凉山州西昌市2026年第一批“天府森林四库”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西昌市林业和草原局 | ||
| 行政区域 | 西昌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1日 16:4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达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4-2189559 | ||
| 采购单位 | 西昌市林业和草原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昌市顺河路5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4-216023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昌市正义路7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4-218955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40120260002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凉山州西昌市2026年第一批“天府森林四库”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复合肥要求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质量分数≥40%,营养比例为N:P2O5:K2O=12.5:5.2.5:6最佳;”。
更正为:“复合肥要求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质量分数≥45%,推荐养分质量比 N∶P₂O₅∶K₂O = 15∶15∶15。”。
2、原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苗木“两证一签”(即“林木种子质量检验合格证”“森林植物检疫合格证”“林木种苗标签”)齐全。”。
更正为:“苗木“两证一签”(即“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植物检疫合格证”“林木种苗标签”)齐全。”。
3、原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4★其他相关要求”中“因系统固化原因部分表格及图片无法显示,供应商自行下载附件1《建设内容及技术方案》查看其中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相关的表格及图片。”。
更正为:“因系统固化原因部分表格及图片无法显示,供应商自行下载附件1《建设内容及技术方案》及附件2《设计图》查看其中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相关的表格及图片。”。
4、原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增加第6点。
| 6 | ★ | 团体意外保险 | 中标人承诺一旦中标后,在签合同前,为本项目施工人员购买不低于80万元/人以上团体意外险。(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
5、原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增加第7点。
| 7 | ★ | 本项目为预留30%合同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 因本项目需预留30%合同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书或承诺中标后向中小微企业分包30%及以上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原件。(提供分包意向书或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
6、原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服务要求内容”对应栏第1.3.4.5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全部更正为“(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7、原招标文件3.3.2.商务要求第五点“付款进度安排”中“3付款条件:项目完工,经州林草局组织验收合格,并报省林草局复核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更正为:“3、尾款付款条件:一年未成林抚育验收合格,项目完工,经州林草局组织验收合格,并报省林草局复核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8、增加附件2《设计图》。
9、重新上传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要求应答表》。
10、具体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陆一体化平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昌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西昌市顺河路50号
联系方式:0834-2160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正义路78号
联系方式:0834-2189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达先生
电话:0834-2189559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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