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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医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6年09月11日 19:0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医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品目

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1日 19:07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7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芳琴
项目联系电话0951-6891055
采购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胜利街8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6743745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6891055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JC/A2601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医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9-0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变更: 1.将招标正文中的“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4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变更为“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5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2人。” 2.将招标正文“七、评审因素和标准”中第2项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中评分标准删除以下内容:“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将招标正文“七、评审因素和标准”中第4项培训方案评分分值修改为5分。 4.将招标正文七、评审因素和标准”中第5项售后服务评分分值修改为6分。 5.将招标正文七、评审因素和标准”中第7项实施团队能力评分标准删除“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证书、中级统计师资格证书”要求,评分分值修改为3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09-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本项目的答疑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0951-6891055咨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银川市胜利街804号

        联系方式:0951-6743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0951-6891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丽

        电话:0951-674374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戴芳琴

        电话:0951-6891055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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