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气相色谱仪购置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12日 15: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气相色谱仪购置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2日 15:0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36916808 | ||
| 采购单位 |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5796546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2-1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3691680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700263440010000085-JHHX2026-XM207-ZFCG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气相色谱仪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付款方式 | (二)合同签订生效,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100%。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二)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货到安装完毕后,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按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款至100%。中标人应根据付款进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 2 | 技术参数要求 | 9.1提供售前技术支持; 9.2在全国27个省市建立服务网点,可以实现快速、高效、低成本维护服务; ▲9.3 色谱厂家具备NTC培训和考核资质,可以颁发NTC培训证书; | 9.1提供售前技术支持; ▲9.2 色谱厂家具备NTC培训和考核资质,可以颁发NTC培训证书;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更正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地 址: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965465
质疑联系人:林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65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2-1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36916808
质疑联系人:郑炬炬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8808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金华)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东辅楼政府采购监管处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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