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检验检测中心计量检定老旧设备更新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二次)
2026年09月12日 19: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嘴山市检验检测中心计量检定老旧设备更新项目 | ||
| 品目 | 其他计量仪器 | ||
| 采购单位 | 石嘴山市检验检测中心 | ||
| 行政区域 | 石嘴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2日 19:3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95046282 | ||
| 采购单位 | 石嘴山市检验检测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武口区朝阳西街18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2-20520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晨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康南路32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95046282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D640200-202609021401001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检验检测中心计量检定老旧设备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9-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付款条件变更为: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所有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验货,并出具相关验收资料,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货物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并出具相关验收资料,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供应商未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货款,采购人付款应为转账支付。供应商如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交货,或在约定的时间内产品未验收合格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更正日期: 2026-09-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大武口区朝阳西街181号
联系方式:0952-2052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康南路322号
联系方式:15595046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尕永喆
电话:0952-20520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话:15595046282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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