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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奇台县七户乡平顶村村民巷道修建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12日 20: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奇台县七户乡平顶村村民巷道修建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奇台县七户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2日 20:1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1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699361515
采购单位奇台县七户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奇台县七户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99375882
代理机构名称奇台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奇台县天山东部现代农产品物流园B区农资4号楼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993615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TCJZB-2026-XM107-BD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奇台县七户乡平顶村村民巷道修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1日  

9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文件提交及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4日11点00分2026年09月16日11点00分
2付款方式1.预付款的支付
1.1、预付款的支付:人员、设备进场后7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0%。
1.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照工程进度在完工前拨付至合同价80%,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结算审计后,按照审定价的3%提交银行保函作为质bao金后(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bao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第七条),一次性拨付至审定价的100%。
1.预付款的支付
1.1、预付款的支付:人员、设备进场后7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0%。
1.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照工程进度在完工前拨付至合同价85%,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结算审计后,按照审定价的3%提交银行保函作为质bao金后(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bao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第七条),一次性拨付至审定价的100%。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奇台县七户乡人民政府

地 址:奇台县七户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099375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奇台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奇台县天山东部现代农产品物流园B区农资4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18699361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1869936151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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