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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福镇鹤湖村中心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14日 17: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文福镇鹤湖村中心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蕉岭县文福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蕉岭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7:5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婷
项目联系电话0753-2299003
采购单位蕉岭县文福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蕉岭县文福府前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3-7520021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珩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芹洋半岛奥园半岛一号B2#楼07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3-22990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427-2026-009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文福镇鹤湖村中心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现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其他商务需求”中的“报价要求进行以下更正:

 注: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属于非竞争性费用,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规定的费率填报,并专款专用”。

更正为:

“注: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规定分解为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临时设施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属于非竞争性费用,应单独列项,专款专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措施费按对应定额费率计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供应商需参与最后报价,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最后报价相关准备工作:

1)最后报价须严格依据本项目“附件3 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子目,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不得缺项、漏项。

(2)相关操作均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供应商可查看云平台官方操作指引。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蕉岭县文福镇人民政府

地  址:蕉岭县文福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0753-752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珩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芹洋半岛奥园半岛一号B2#楼07商铺

联系方式:0753-2299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婷

电  话:0753-2299003

广东珩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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