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福镇鹤湖村中心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14日 17: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文福镇鹤湖村中心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蕉岭县文福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蕉岭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4日 17:5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1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沈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3-2299003 | ||
| 采购单位 | 蕉岭县文福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蕉岭县文福府前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3-752002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珩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芹洋半岛奥园半岛一号B2#楼07商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3-229900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427-2026-009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文福镇鹤湖村中心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现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其他商务需求”中的“报价要求”进行以下更正:
原文为“ 注: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属于非竞争性费用,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规定的费率填报,并专款专用”。
现更正为:
“注: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规定分解为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临时设施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属于非竞争性费用,应单独列项,专款专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措施费按对应定额费率计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供应商需参与最后报价,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最后报价相关准备工作:
(1)最后报价须严格依据本项目“附件3 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子目,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不得缺项、漏项。
(2)相关操作均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供应商可查看云平台官方操作指引。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蕉岭县文福镇人民政府
地 址:蕉岭县文福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0753-752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珩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芹洋半岛奥园半岛一号B2#楼07商铺
联系方式:0753-2299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婷
电 话:0753-2299003
广东珩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4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