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二期)-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14日 17:4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二期)-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系统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
| 行政区域 | 将乐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4日 17:4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1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缪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05989116 | ||
| 采购单位 |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5081200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老社保中心10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0598911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28]SMXC[GK]2026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二期)-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9-29 09:00:00,更正为:2026-09-30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9-29 09:00:00,更正为:2026-09-30 09:00:00。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四)售后服务要求
- 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整车车辆质量保修1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因投标货物本身缺陷所导致故障的技术服务和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提供零部件(超过合理使用周期的易损件除外)的更换。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
更正为:
2、质保期:本项目所有设备(含预处理系统、资源化处理系统、废液预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配套辅助系统、餐厨垃圾运输车及其他配套设备)免费质保期为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1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因投标货物本身缺陷所导致故障的技术服务和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提供零部件(超过合理使用周期的易损件除外)的更换。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0号
联系方式:13850812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老社保中心10楼)
联系方式:18005989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缪清
电话:18005989116
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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