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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丰颢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呼图壁县红山水库清淤挖泥船采购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15日 17: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呼图壁县红山水库清淤挖泥船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呼图壁县水利管理站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7:4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9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滨
项目联系电话13809959953
采购单位呼图壁县水利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呼图壁县上二工路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29960315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丰颢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西路银海大厦5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0995995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FHY-HW-2026090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呼图壁县红山水库清淤挖泥船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9日  

3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七、售后服务: 。
八、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定金,乙方收到货款后开始设计、报审、审批、制造设备。
②设备进度款,主船体完工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
③设备制造好后,并完成前序检验手续,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27%。乙方收到货款后装车发货。由生产厂家地方船舶检验局出具船舶检验证书下发后并邮寄。
④设备最终验收合格无重大质量问题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3%款项。
e)售后服务: 。
七、预付款保函:乙方需提供合同价30%的预付款保函,保函有效期至船舶交付验收合格之日止。
八、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乙方收到货款后开始设计、报审、审批、制造设备。
②设备进度款,主船体完工并经由生产厂家地方船舶检验局出具临时船舶检验证书,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③设备制造好后,并完成前序检验手续,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乙方收到货款后装车发货,由生产厂家地方船舶检验局出具船舶检验证书下发后并邮寄。
④设备最终验收合格无重大质量问题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总价10%款项。
⑤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合同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代垫费用,无需另行通知。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图壁县水利管理站

地 址:呼图壁县上二工路46号

联系方式:15299603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丰颢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西路银海大厦515室

联系方式:13809959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滨

电 话:13809959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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