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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15日 17:5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浠水县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行政区域浠水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7:5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0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露
项目联系电话15327481099
采购单位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浠水县洪山大道体育街综合楼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098031777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浠水县安时大道17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27481099

浠水县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5 17:50发布单位:湖北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浠水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112520260100063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浠水县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6-09-10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计算规则、服务期限相关疑问,现作如下澄清:本项目为总价合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填报浓缩液处理费单价(元/吨),投标总价按以下公式进行投标测算:投标报价(总价)=处理费单价(元/吨)×处理规模(50吨/天)×系统回收率(90%)×服务期限(统一暂按870天计);本项目实际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2月28日止。本次报价采用的870天仅作为投标报价测算基数,不是实际服务天数。投标人填报的处理费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间不作调整。项目最终结算价款=实际浓缩液处理吨数 × 投标报价的处理单价。投标人须按照上述公式自行测算填报:①处理费单价(元/吨);②投标总报价。投标总价应当与公式计算结果保持一致,如出现不一致,以投标人填报的处理费单价为基准,按上述公式复核计算。注:中标后合同实际服务日历天数与测算基数870天存在差异,不调整投标填报的固定处理费单价,结算不以测算总报价为限,按实际处理吨数据实结算。本澄清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澄清明确修改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余条款保持不变。特此澄清!

3、更正日期:2026-09-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 浠水县洪山大道体育街综合楼5楼

联系方式:15098031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浠水县安时大道17号3楼

联系方式:15327481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露

电   话:1532748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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