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公安局采购事业编、辅警服装项目招标公告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6年09月16日 16:5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武市公安局采购事业编、辅警服装项目招标公告 | ||
| 品目 | 制服 |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灵武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6日 16:5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1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靓、杨瑞、李怡恬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7625588 |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武市怀远街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47710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衡誉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B区14栋2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7625588 | ||
| 附件: | |||
| 附件1 | 灵武市公安局采购事业编、辅警服装项目招标文件.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YXD20260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灵武市公安局采购事业编、辅警服装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9-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需求商务部分4、结算方式4.1 以采购单位实际数量为准,由采购单位负责结算,中标单位须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单位;4.2 合同款的支付:中标单位按合同规定时间、品种及数量交货并全部经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全部货款。现变更为4.结算方式4.1 以采购单位实际数量为准,由采购单位负责结算,中标单位须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单位;4.2 合同款的支付:正式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金额的50%,剩余款项待项目正式交付并通过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数量据实结算。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09-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参与采购活动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灵武市怀远街1号
联系方式:0951-4771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B区14栋2层
联系方式:0951-762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0951-477100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靓、杨瑞、李怡恬
电话:0951-7625588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 灵武市公安局采购事业编、辅警服装项目招标文件.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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