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16日 17: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溧阳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 ||
| 品目 | 环保监测设备 | ||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溧阳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溧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6日 17:0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1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沈裕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9-80897906 | ||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溧阳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溧城镇南大街29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9-878882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龙城招投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溧阳市溧城街道南环西路108号3幢二单元510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沈裕杰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481-LCZB-G2026-0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溧阳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前: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15万元
更正后: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18万元
2、更正前: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三、项目采购技术规格要求”中,“(八)城市区域噪声、功能区噪声、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核定”技术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溧阳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强化噪声监测点位代表性、有效性和可比性,科学、准确、客观地反映溧阳市声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需按照国家标准和建设要求根据最新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对溧阳市现有城市区域噪声、功能区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点位进行评估核定,内容包括对原功能区噪声点位开展点位布设规范性评估、自动监测能力建设评估,开展点位优化调整工作,并编制技术报告。
更正后:
为进一步完善溧阳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强化噪声监测点位代表性、有效性和可比性,科学、准确、客观地反映溧阳市声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需按照国家标准和建设要求根据最新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对溧阳市现有城市区域噪声、功能区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点位进行评估核定,内容包括开展声环境功能区普查监测、对原功能区噪声点位开展点位布设规范性评估、自动监测能力建设评估,开展点位优化调整工作,并编制技术报告。
3、更正前: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27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1.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精神,成交服务费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常规服务收费指导价收取;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人民币5000元收取;
4.本次采购过程中产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评委费由采购人支付。
更正后: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27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1.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精神,成交服务费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常规服务收费指导价收取;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人民币5000元收取;
4.本次采购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缴纳时间:中标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将成交服务费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
4、原开标时间:2026年9月22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现延期至2026年9月28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09-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溧阳分中心
单位地址:溧阳市南大街290号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19-87888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龙城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溧阳市嘉源广场3号楼2号门6楼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9-80897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19-8089790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481-LCZB-G2026-001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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