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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区政府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17日 14:5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禹会区政府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蚌埠市禹会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4:54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6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伟
项目联系电话18355220010
采购单位蚌埠市禹会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4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355220010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起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光彩大市场8区28栋42号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1212949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6SQCGC2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禹会区政府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9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现更正为:“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更正日期:20269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查阅。

给各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禹会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429

联系方式:0552-4017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起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蚌山区光彩大市场82842

联系方式:152121294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伟(采购人代表)、崔浩(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4017285(采购人代表)、15212129494(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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