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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本级廊坊开发区经贸大厦维修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17日 17: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开发区经贸大厦维修项目监理
品目

采购单位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本级
行政区域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7:2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延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6-2057108
采购单位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6-2557621
代理机构名称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 廊坊市 广阳区金光道4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0571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13100026041823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开发区经贸大厦维修项目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需求第五章第六部分委托人的其他要求: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满足《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符合《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中监理人员配备要求,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总监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少于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少于1人,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少于1人,给排水(消防)专业监理工程师少于1人,资料员少于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少于1人。更正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满足《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符合《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中监理人员配备要求,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总监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给排水(消防)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资料员不得少于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本级

地 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316-2557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廊坊市 广阳区金光道40-1号

联系方式:0316-2057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延鹏

电 话:0316-2057108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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