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古蔺县崇文初级中学校劳务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17日 20:3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劳务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古蔺县崇文初级中学校
行政区域古蔺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7日 20:3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4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30-3161022
采购单位古蔺县崇文初级中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环城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90176816
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0-31610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2520260002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劳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评分标准内容和采购需求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9-28 10:00:00,更正为:2026-10-09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09-28 10:00:00,更正为:2026-10-09 10:00:00。

1.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6.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持有保洁经理高级证书。现删除此条要求。

2.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服务人员服务管理方案;完整提供上述(2项)内容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的扣2分,现更正为:“完整提供上述(2项)内容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的扣2.5分。”

3.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履约能力;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持有保洁经理高级证书,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现删除此条要求。

4.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履约能力;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或人社厅或人社局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一级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现更正为: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或人社厅或人社局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一级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古蔺县崇文初级中学校

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环城路33号

联系方式:18090176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

联系方式:0830-3161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830-3161022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9月17日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