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总院户外发光字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18日 16: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区总院户外发光字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宜宾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6:1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哲、谢常伟、高慧、李滔
项目联系电话0831-7193268
采购单位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叙州大道普和东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1-8288103
代理机构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1-7193268
附件:
附件1西区总院户外发光字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N511501202600034620260828001)-文件集.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0120260003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区总院户外发光字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发布结果公告后,收到供应商对评审过程的书面质疑。经组织原谈判小组协助答复并核查,质疑事项部分成立,属于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的情形。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发布结果公告后,收到供应商对评审过程的书面质疑。经组织原谈判小组协助答复并核查,质疑事项部分成立,属于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的情形。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叙州大道普和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831-8288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联系方式:0831-7193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哲、谢常伟、高慧、李滔

电话:0831-7193268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