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院后勤保障综合服务更正公告(二)
2026年09月18日 17: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总院后勤保障综合服务 | ||
| 品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8日 17:4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1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69826032 | ||
| 采购单位 |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苏州市姑苏区景德路303号(景德路院区) 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南街92号(园区总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28069297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工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6-02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总院后勤保障综合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
1.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更正为: 2026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更正为: 2026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评标时间更正为: 2026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内容2:
采购文件第四章:总院主要区域功能分布
原为:
楼层 | 楼层各区域功能分布 | 设计床位数 |
门诊楼部分: | ||
门诊一层 | 急诊(观察、补液、挂号、收费、检验、诊疗)、门诊挂号收费、门诊药房、门诊部办、眼科、放射科、儿保、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筛查门诊、国际部; |
|
门诊二层 | 补液中心、检验科、心脏中心、多功能检查区(B超、彩超)、五官科、内科门诊、儿保、国际部、高级诊疗中心、输血科; |
|
门诊三层 | 手术室、口腔科、皮肤科、外科门诊、专家门诊、一日病房、 多功能镜、国际部; |
|
门诊四层 | 儿研所、病理科、多功能会议厅、国际部; |
|
门诊五层 | 屋顶花园、电梯机房、设备机房 |
|
地下室部分: | ||
主楼地下二层 | 采供中心仓库、药库、冷冻机房、污物处理、太平间; |
|
主楼地下一层 | 职工食堂、营养食堂、对外食堂、商店、配电中心; |
|
注:地下室保洁范围不包含:食堂(含职工、营养、对外)及商店; | ||
病房楼部分: | ||
主楼一层西 | 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急救分站、超市; |
|
主楼一层东 | 住院收费、放射MR、消控中心、总机房; |
|
主楼二层西 | 供应室; |
|
主楼二层东 | 中心药房、配置中心; |
|
主楼三层西 | 重症医学(SICU) | 19床 |
主楼三层东 | 重症医学(ICU); | 30床 |
主楼四层西 | 档案室、陈列室、质量管理办公室、调研员办公室、人事档案; |
|
主楼四层东 | 图书馆、藏书库、信息处、信息中心、设备处(西); |
|
主楼六层 | 脑外、口腔科病区 ; | 48床 |
主楼六层 | 新生儿病区(东); | 45床 |
主楼七层西 | 新生儿足月儿病区; | 58床 |
主楼七层东 | 新生儿NICU病区; | 43床 |
主楼八层西 | 泌尿外科、胸外科病区; | 65床 |
主楼八层东 | 心血管内科病区; | 53床 |
主楼九层西 | 骨科病区; | 50床 |
主楼九层东 | 神经内科病区; | 50床 |
主楼十层西 | 普外科、眼科病区; | 49床 |
主楼十层东 | 血液科病区; | 53床 |
主楼十一层西 | 普外科病区; | 51床 |
主楼十一层东 | 血液科病区; | 50床 |
主楼十二层西 | 骨科、烧伤整形、五官科病区; | 48床 |
主楼十二层东 | 血液科(百级净化病房); | 18床 |
主楼顶层 | 西区:冷却塔、设备机房;东区:血液净化机房、设备机组; |
|
新世纪三楼 | 特需病房 | 18床 |
丰茂楼 | 党政科室、行政职能科室 |
|
禧华住院八楼东 | 风湿免疫科病区 | 45床 |
禧华住院八楼西 | 心理卫生科 | 无住院病床 |
禧华住院九楼东 | 血液科病区 | 47床 |
禧华住院十楼东 | 血液科病区 | 45床 |
更正为:
楼层 | 楼层各区域功能分布 | 设计床位数 |
门诊楼部分: | ||
门诊一层 | 门诊、急诊、门诊挂号收费、门诊药房、门诊办公区、眼科、放射科、儿保、发热门诊、; |
|
门诊二层 | 检验科、心脏中心、多功能检查区、五官科、内科门诊、儿保、高级诊疗中心、体检中心; |
|
门诊三层 | 手术室、口腔科、皮肤科、外科门诊、专家门诊、一日病房、输血科、国际部(门诊); |
|
门诊四层 | 儿研所、病理科、多功能会议厅; |
|
门诊五层 | 屋顶花园、电梯机房、设备机房 |
|
地下室部分: | ||
主楼地下二层 | 招标采购中心仓库、药库、冷冻机房、医废暂存地、油污处理间、洗消中心、太平间; |
|
主楼地下一层 | 配电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 |
|
注:地下室保洁范围不包含:食堂(含职工、营养、对外)及商店; | ||
病房楼部分: | ||
主楼一层西 | 发热门诊、急救分站、预防接种门诊、保卫处; |
|
主楼一层东 | 住院收费、放射MR、消控中心; |
|
主楼二层西 | 供应室; |
|
主楼二层东 | 中心药房、配置中心; |
|
主楼三层西 | 重症医学(SICU) | 19床 |
主楼三层东 | 重症医学(PICU); | 30床 |
主楼四层西 | 档案室、病案室、质量管理办公室、人事档案; |
|
主楼四层东 | 图书馆、藏书库、信息处、信息中心、医学工程处; |
|
主楼六层 | 脑外、口腔科病区 ; | 48床 |
主楼六层 | 新生儿病区(东); | 45床 |
主楼七层西 | 新生儿足月儿病区; | 58床 |
主楼七层东 | 新生儿NICU病区; | 43床 |
主楼八层西 | 泌尿外科、心胸外科病区; | 65床 |
主楼八层东 | 心血管内科病区; | 53床 |
主楼九层西 | 骨科病区; | 50床 |
主楼九层东 | 神经内科病区; | 50床 |
主楼十层西 | 普外科、眼科病区; | 49床 |
主楼十层东 | 血液科病区; | 53床 |
主楼十一层西 | 普外科病区; | 51床 |
主楼十一层东 | 血液科病区; | 50床 |
主楼十二层西 | 骨科、烧伤整形、五官科病区; | 48床 |
主楼十二层东 | 血液科(百级净化病房); | 18床 |
主楼顶层 | 西区:冷却塔、设备机房;东区:血液净化机房、设备机组; |
|
门诊楼三楼 | 特需病房 | 18床 |
丰茂楼 | 党政科室、行政职能科室 |
|
禧华住院八楼东 | 风湿免疫科病区 | 45床 |
禧华住院八楼西 | 心理卫生科 | 无住院病床 |
禧华住院九楼东 | 血液科病区 | 47床 |
禧华住院十楼东 | 血液科病区 | 45床 |
更正内容3:
采购文件第四章:人员要求
原为:
(4)地下室(除食堂、三产区域)
更正为:
(4)客服中心接线员
更正内容4:
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主管
原为: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主管具备:(中标后必须在本项目工作)
1.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每有1人具备得1分,最高得4分;
2.相关工作经验,每有1人具备得1分,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8分。
更正为: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主管具备:(中标后必须在本项目工作)
1.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每有1人具备得1分,最高得3分;
2.相关工作经验,每有1人具备得1分,最高得3分。
本项最高得6分。
更正内容5:
采购文件第六章:仓管
原为: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仓管具备:(中标后必须在本项目工作)
1.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
2.相关工作经验。
每项得1分,共2分。
更正为: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仓管具备:(中标后必须在本项目工作)
1.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
2.相关工作经验。
每项得2分,共4分。
更正内容6:
采购文件第三章:
原为:
附件3. 公开分项报价
公开分项报价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一、人员费用 | ||||||
序号 | 人员类别 | 岗位名称 | 人数 | 综合单价 (元/人*月) | 总价(人数×综合单价× 个月) | 服务时间 |
1 | 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人员费用合计: 元 | ||||||
二、其他费用 | ||||||
序号 | 费用名称 | 金额 | ||||
1 | 管理费 |
| ||||
2 | ⋯⋯⋯⋯ |
| ||||
3 |
|
| ||||
4 |
|
| ||||
其他费用合计: 元 | ||||||
总计 | 总报价(小写): 元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报价表包含投标人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公开分项报价中总报价应为人员费用和其他费用合计金额,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本项目签订劳动合同的服务人员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签订劳动合同的服务人员须按国家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应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和缴纳比例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现行管理规定。
4.投标报价如未能涵盖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报价无效。
5.本项目签订劳动合同的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请投标人结合自身实际综合考虑各项费用支出。
6.分项报价条目,条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或删除。
更正为:
附件3. 公开分项报价
公开分项报价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一、人员工资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单位成本 (元/人·月) | 月数 | 分项小计(元) | 费用计算公式 |
1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人员工资合计: 元 | ||||||
二、社会保险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单位成本 (元/人·月) | 月数 | 分项小计(元) | 费用计算公式 (列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
1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社会保险合计: 元 | ||||||
三、住房公积金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单位成本 (元/人·月) | 月数 | 分项小计(元) | 费用计算公式 (列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
1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住房公积金合计: 元 | ||||||
四、其他费用 | ||||||
序号 | 费用名称 | 金额(元) | ||||
1 | 管理费 |
| ||||
2 | ⋯⋯⋯⋯ |
| ||||
⋯⋯ |
|
| ||||
其他费用合计: 元 | ||||||
总计 | 总报价(小写): 元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报价表包含投标人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公开分项报价中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本项目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按国家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现行管理规定。
4.投标报价如未能涵盖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评标委员会依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如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报价无效。
5.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请投标人结合自身实际综合考虑各项费用支出。
6.分项报价条目,条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或删除。
附: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及公积金相关规定
下表为目前苏州市(不含工业园区)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作为测算报价和分析报价合理性的参考(表1.表2仅供投标人参考,如有最新政策调整或投标人自身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以具体政策规定为准)。
表1: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参考)
序号 | 名称 | 计算公式 | 金额(元/月) | 备注 |
1 | 最低工资标准 | / | 2660 |
|
2 | 社保单位计提费用 | 缴费基数(≥4952)*缴费比例(≥24.7%) | ≥1223.144 | 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算,金额≥1223.15 |
3 | 公积金单位计提费用 | 缴存基数(≥2660)*缴存比例(≥5%) | ≥133 | 缴存基数下限为苏州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如职工实际工资确实低于苏州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经公积金中心核准后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
4 | 公积金个人计提费用 | 缴存基数(≥2660)*缴存比例(≥5%) | ≥133 | 最低工资不包含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 |
企业用人成本 | 序号1+2+3+4 | ≥4149.144 |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公积金人员 (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算,金额≥4149.15) | |
注:表1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是按照“职工实际工资确实低于苏州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情况进行的最低缴存金额测算参考,涉及到具体企业及岗位人员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现行管理规定执行。
表2: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比例(参考)
序号 | 险种 | 单位缴纳比例 |
1 | 养老保险 | 16% |
2 | 医疗保险 | 7% |
3 | 工伤保险 | 0.4% |
4 | 失业保险 | 0.5% |
5 | 生育保险 | 0.8% |
注:表2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比例仅供投标人参考,涉及到具体企业及岗位人员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注:苏采云系统评分设置调整,供应商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
更正日期:2026-09-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公告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南街92号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12-80692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7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2-69826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2-6982603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500-JZCG-G2026-0231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