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灵山县县域经济智库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21日 09: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灵山县县域经济智库咨询策划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1日 09:2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娉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7-6600889 | ||
| 采购单位 | 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山县灵城街道广场路3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7-65289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德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灵山县三海街道江滨二路124-3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7-660088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6-C3-210203-GXD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灵山县县域经济智库咨询策划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付款方式 一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支付受托方合同总价款20%作为本合同项目开展的定金。
二期:受托方提交规划成果、并经过委托方内部流程评审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支付受托方总款价40%。
三期:受托方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经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有关部门审定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30%。
四期:最终项目成果验收归档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支付受托方合同总价款10%。一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支付受托方合同总价款50%作为本合同项目开展的定金。
二期:最终项目成果验收归档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支付受托方合同总价款50%。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灵山县灵城街道广场路31号
联系方式:0777-6528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德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三海街道江滨二路124-31号
联系方式:0777-6600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娉婷
电 话:0777-660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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