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伊犁州伊宁市潘津镇2026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25日 16: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州伊宁市潘津镇2026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伊宁市潘津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5日 16:1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0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晓
项目联系电话18599383883
采购单位伊宁市潘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伊宁市伊潘公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6387604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丰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淼盛苑南门九融国际大厦A座二楼20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59938388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FY-SG202609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州伊宁市潘津镇2026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0日  

1850382.4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磋商文件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标准第二条“人员班子配备”1、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得2分,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在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2、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还应当包括(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测量员、试验员)提供岗位证书、身份证及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其中持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并同时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提供人员资料齐全的得10分,每一名人员资料不全扣 1分。
1、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得6分,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聘用不足半年的可提供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还应当包括(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测量员、试验员)提供岗位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聘用不足半年的可提供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其中持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并同时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提供人员资料齐全的得10分,每一名人员资料不全扣 1分。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市潘津镇人民政府

地 址:伊宁市伊潘公路

联系方式:18963876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丰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淼盛苑南门九融国际大厦A座二楼201-4室

联系方式:18599383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晓

电 话:18599383883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