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46094
项目名称: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10,000.00
最高限价(%):2.42
一、项目概况
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建设总建筑面积12472平米,地上建筑十一层,地下建筑一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概算值为5009.69万元。
二、工程建设监理依据
《工程建设监理实用手册》;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三、技术要求
1、监理服务范围
本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如下(但不仅限于如下项):
1)协助采购人提出下阶段招标工作工程技术要求。
2)协助采购人审查承包商编写的开、竣工申请报告。
3)协助采购人组织并参加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4)进行施工监理,搞好质量检查和验收,形成检验结果存档。
5)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安排,提出修改意见,下达单位工程施工开工令,并监督实施。
6)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清单和设备配件及所列的数量、规格与质量标准,对不合格产品有权禁止使用。
7)检查并验收工程使用的辅助材料、物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
8)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验收签证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对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确认,实行全过程监理。
9)主持协商采购人和设计单位或承包商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对工程造价和工期有影响的变更事先应取得采购人的同意。
10)掌握工程的实际进度,对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赶工措施,上报采购人并督促承包商实施。
11)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
12)核查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对已完成工程并达到相应质量要求,签署工程过程付款凭证。
13)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协调工地各方的关系,正确处理索赔事项。
14)监督承包商搞好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15)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
16)督促、审查承包商按工程进度整理施工文件,确保承包商整理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17)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18)监理资料的整理: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时交给建设单位。
2、监理内容: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从项目开工建设至项目保修期结束,项目工期暂定至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2)项目总监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U盘)递交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现为响应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坚决防范疫情扩散与传播,对进场交易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暂停现场开标、询标,要求各供应商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及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请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到达之后进行本项目响应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完毕,将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具体解密操作过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
3、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供应商须自行学习电子标相关流程及准备相应设备材料,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并按照最新政策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提交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海洋大学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0411-84763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龙园3号1单元1层3号
联系方式: 刘工 13842699721
邮箱地址: 949710033@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 62328107300001027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13842699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