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继承、受遗赠)公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2年11月18日 21:4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继承、受遗赠)公证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公证服务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18日 21:4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 | ||
预算金额 | ¥12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悦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95290200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民大厅B区3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55561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9529020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YC)006227
项目编号: YJZC2022第229号
项目名称: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继承、受遗赠)公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26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6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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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继承、受遗赠)公证服务采购项目 | 公证服务 | 1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1260000 | 本项目招标金额为按套次计费(<1000 元/套次),总价不超过 126万元,在结算项目服务费用时如果全年总价(套次×单价)超过 126 万元按 126 万元结算,如果全年总价(套次×单价)低于 126 万元,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26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4)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证机构执业证书;(2)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网站查询为准);(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4)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11-18 09:00:00 至 2022-11-25 17:3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1-29 10: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
五、开启
时间:2022-11-29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间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写清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内容须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材料以及公司及个人证件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至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进行报名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报名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发布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3、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协调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并做好应对措施,需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金额:¥17080.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地 址: 银川市民大厅B区3楼
联系方式: 0951-5556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
联系方式: 18395290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孙元哲
电话: 0951-555613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徐悦
电话: 18395290200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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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继承、受遗赠)公证服务采购项目 磋商文件.pdf |
代理机构: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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