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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及省道S315白洋线西培农场至白马井段房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采购竞争性磋商

2022年11月29日 16: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及省道S315白洋线西培农场至白马井段房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采购
品目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其他道路运输服务/其他道路运输服务

采购单位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海南省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9日 16: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五楼)开标室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五楼)开标室5
预算金额¥56.986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65661299(海南分公司)
采购单位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工 0898-65902706
代理机构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工 0898-65661299(海南分公司)
附件:
附件1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及省道S315白洋线西培农场至白马井段房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采购-磋商公告.pdf

项目概况

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及省道S315白洋线西培农场至白马井段房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 1 号楼 A 座 1202 房(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GC-2022-021

项目名称: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及省道S315白洋线西培农场至白马井段房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98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98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及省道S315白洋线西培农场至白马井段房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采购。
2、项目规模及内容:
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包含养护工区8 处,用地总面积96 亩,总建筑面积21526.32 平方米。养护站内涉及一个综合楼、一个设备房、一个仓库、一个门卫。工程内容包括房建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室内外电气工程、暖通工程、配套场坪及绿化、围墙工程等。省道S315白洋线西培农场至白马井段西培农场至白马井段改建工程的配套工程西华综合养护工区,位于海南省儋州市西华农场西华六小西侧,桩号K57+544.426南侧,由养护综合楼(地上四层楼)1幢,养护车库及应急仓库综合用房(地上一层)1幢,辅助用房(地下一层和地上一层)1幢和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组成。
3、最高限价:569860.00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合同履行期限:3年。
6、工作内容:拟对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及省道S315白洋线西培农场至白马井段房建工程水泥原材、砂原材、钢筋原材、碎石原材、砖、电线电缆、防水涂料、铝合金型材、防水卷材、钢接机械连接头、管材、现场检测进行日常监督检测和验证性检测,现场应根据采购人及母体机构的要求开展工作。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的规定标准及采购人的相关规定。
8、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 。
9、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二、技术服务标准及规范
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2013)
4.《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6.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战颁布的相关文件,如海口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检验暂行规定(海建质监总工字【2011】34号)
7.国家现行房屋建筑检测相关标准、规范、规程
三、验收成果
1、提交检测报告纸质版叁份及加盖公章的PDF电子版壹份;
2、项目检测报告达到了合同所列的各项要求,采用采购人审查认可的方式验收。
四、其他要求
1、根据项目需要,中标的供应商应保证本单位在海南省内试验检测场地可以正常使用,且能满足检测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有试验检测场地的供应商提供)
2、若中标的供应商在海南省内无试验检测场地,则应承诺在签订检测服务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试验检测场地建设,建设标准须满足母体机构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无试验检测场地的供应商提供)
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存在恶意竞争行为,若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报价存在恶意竞争行为,有权否决其投标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供应商)参与投标
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之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必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格式见财库[2020]46号)。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如有虚假骗取政策性加分,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2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有虚假骗取政策性加分,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关于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
2.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行拟定、投标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
3.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
4、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提供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的要求:
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等网站发布),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等网站发布),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4.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3、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4、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正确的金额,并提供目录截图及货物产品相关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特别声明: 对于未能按照要求填写及未能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视同未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7月至 2022年9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社保缴费单、缴纳税收凭证或是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7、8、9月份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格式要求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MA资质认定证书或CMA计量认证证书(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提供的缴费明细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在供应商本单位交纳的近期3个月( 2022年7月至 2022年9月)的社保];(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及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内容如实填报];(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在线查询复核);(10)按时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提供缴纳保证金凭证复印件);(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12)若供应商在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及省道S315白洋线西培农场至白马井段的房建工程中独自承担过该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以签订的检测服务合同为准)或与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建设单位等参建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则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至 2022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 1 号楼 A 座 1202 房(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五楼)开标室5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五楼)开标室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预算为基数计算,计算后下浮20%。招标代理费为68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1号        

联系方式:冯工 0898-65902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系方式:王工 0898-65661299(海南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898-65661299(海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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