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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车辆加油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3年02月03日 18:4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

采购单位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盐池县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3日 18: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1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欣、王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0951-6150811、15209510911、18795196329
采购单位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盐州南路18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3-6017603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6150811、15209510911、187951963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盐财(采)[2023]-0116-09

项目编号: HCZB-2023-(采)-02

项目名称: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3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盐池县住建局环卫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车辆加油服务 1 详见磋商文件 3000000.00 /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30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咨询电话:自治区财政厅0951-5013296;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0951-5189839。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宁财(采)发【2021】22 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2)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评审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2-03 18:30:09 至 2023-02-10 23:59: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2-14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02-14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1303 室。 4.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 QQ 交流群:331010760 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等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盐州南路184号
       联系方式: 0953-6017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联系方式: 0951-6150811、15209510911、18795196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路丽澧
       电话: 0953-601760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欣、王莹莹
       电话: 0951-6150811、15209510911、18795196329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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