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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诚信-竞争性磋商-2023-SFCX-012-新港广场写字楼电梯置换项目磋商公告

2023年02月15日 17:3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港广场写字楼电梯置换项目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塑料压制液压机/起重设备/电梯,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大型设备安装/电梯安装

采购单位厦门市思明区新港广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行政区域思明区公告时间2023年02月15日 17: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5号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5号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评标室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26006
采购单位厦门市思明区新港广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新港广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5号厦门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女士 0592-2226006
附件: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新).docx

项目概况

新港广场写字楼电梯置换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5号厦门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SFCX-012

项目名称:新港广场写字楼电梯置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港广场写字楼电梯置换项目;数量:3台;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1.2投标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 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 1.3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 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3.1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3.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 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 1.3.1、1.3.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 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 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担保函复印件。 1.3.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补充说明: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提供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且投标截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1.4 供应商须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 下列规定:1.4.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 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4.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 据复印件。1.4.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1.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 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5.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5.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5.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 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1.5.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1.6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1.8 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 厦 门 ” 网 站 ( www.creditxm.gov.cn )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参加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将依法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厦门”警示警告名单,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5日  至 2023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5号厦门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

方式:电子邮件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节假日除外。(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供应商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发至报名邮箱sfcx0592@163.com,并致电0592-2226006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办理报名手续且取得纸质版采购文件视为报名成功,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标书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3)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报名的供应商仍应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4)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供应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建议供应商采用非现场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及时将采购文件的电子版发送到供应商的指定邮箱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5号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5号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各潜在供应商报名需提供所投电梯的品牌。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收款单位账户: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松柏支行(厦门分行)
账 号: 406571595496
联 系 人:林女士/0592-2226006
电子邮箱:sfcx0592@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思明区新港广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新港广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5号厦门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            

联系方式:林女士 0592-2226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  0592-222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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