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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供应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3月07日 10: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供应配送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龙井市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7日 10: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大厅(龙井市政务大厅6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大厅(龙井市政务大厅6楼)
预算金额¥62.342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文
项目联系电话0433-2809090
采购单位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邹朋杰15330722444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太平街延河路交汇州检察院公寓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单文0433-2809090

项目概况

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供应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TY-2023013

项目名称: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供应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34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选取1家供应商对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供应(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同时须有在经营的实体店(包括分店、连锁店)且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近3年(2019年-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均无亏损;(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可提供成立日期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3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3.6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0433-8333039。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8日  至 2023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磋商文件时将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连续PDF格式发至邮箱(材料扫描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发送至吉林省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JLTYYXGS@163.com 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收到资料。 1、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近三年(2019-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p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本公司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连续PDF格式发至邮箱。(材料扫描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大厅(龙井市政务大厅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大厅(龙井市政务大厅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供应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详见公告第三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322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21202]-0102号

项目编号:JLTY-2023013

项目名称: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供应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概算金额:623420元(此金额为概算,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本次以折扣系数进行报价。)

采购需求:选取1家供应商对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供应(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供货地点: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食品行业安全法的合格标准及免费送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同时须有在经营的实体店(包括分店、连锁店)且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近3年(2019年-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均无亏损;(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可提供成立日期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6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0433-8333039。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30820230314,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包含串休日)。

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磋商文件时将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连续PDF格式发至邮箱(材料扫描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发送至吉林省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JLTYYXGS@163.com 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收到资料。

1、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近三年(2019-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p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本公司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连续PDF格式发至邮箱。(材料扫描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 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大厅(龙井市政务大厅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2日 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大厅(龙井市政务大厅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12000元)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 

联系方式:15330722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太平街延河路交汇州检察院公寓门市

联系方式:0433-2809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文

电    话:0433-280909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7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        

联系方式:邹朋杰15330722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太平街延河路交汇州检察院公寓门市            

联系方式:单文0433-2809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文

电 话:  0433-280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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