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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公安局社区警务及业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3年04月18日 17: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吉县公安局社区警务及业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西吉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西吉县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7: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9日至2023年04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0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预算金额¥120.9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辉
项目联系电话18152581228
采购单位西吉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西吉县城东街河洼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43626818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固原市六盘山西路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525812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GY)000617

项目编号: NXJLZB-2023-02

项目名称: 西吉县公安局社区警务及业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2096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09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西吉县公安局社区警务及业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重新招标)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24 详见采购文件 1209600
数量合计: 24 预算合计: 12096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频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4-19 08:00:00 至 2023-04-25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5-05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05-05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单位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并将资格条件中第1、2、3、8、9项加盖公章同报名表扫描后发送至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邮箱,审核通过后将以电子邮箱形式获取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吉县公安局
       地    址: 西吉县城东街河洼村
       联系方式: 09543626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六盘山西路88号
       联系方式: 18152581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旭霞
       电话: 0954362681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简辉
       电话: 1815258122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采购公告.pdf
报名表.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docx

代理机构: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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