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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岳普湖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服务、2025年岳普湖县噪声环境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5月20日 20: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岳普湖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服务、2025年岳普湖县噪声环境监测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05月20日 20: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9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热丹·麦麦提
项目联系电话19399479269
采购单位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岳普湖县平安路与新城大道南路交汇处西南角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399651738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万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1栋07号(709室-7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399479269

    项目概况                                                    

    2025年岳普湖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服务、2025年岳普湖县噪声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WSH(JZXCS)2025-10号 

    项目名称:2025年岳普湖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服务、2025年岳普湖县噪声环境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2025年岳普湖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监测2025年岳普湖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2025年岳普湖县噪声环境检测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完成2025年岳普湖县噪声环境检测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采购份额100%预留给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9日2025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响应,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 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响应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响应,自行承担响应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响应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 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响应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前将响应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响应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磋商项目名称+标项号+响应保证金。否则,届时其响应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 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响应”—“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 1 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 1-11 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注意: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磋商响应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磋商响应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岳普湖县平安路与新城大道南路交汇处西南角

联系方式:18399651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万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1栋07号(709室-712室)

联系方式:19399479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热丹·麦麦提

电 话:19399479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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