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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合作组织能源部长会及配套活动总包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5月21日 18: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合作组织能源部长会及配套活动总包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行政区域宁波市公告时间2025年05月21日 18: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6月03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37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立挺、何晟昊、江森杰、金生华、王裕挺
项目联系电话0574-87101259
采购单位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0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4-89382872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4-87101259

项目概况

上海合作组织能源部长会及配套活动总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MC-20252111G磋

项目名称:上海合作组织能源部长会及配套活动总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750000

最高限价(元):37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7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要求完成上海合作组织能源部长会及配套活动总包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1日2025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响应,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支付合同款前成为注册供应商。
(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采用电子交易方式实施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前应当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
(3)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
(4)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供应商应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而引起后果自负。
(5)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标注并盖章后,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规定密封包装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6)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的磋商文件更正等通知事项将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潜在供应商有义务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每日不定时浏览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以便获取相关通知信息。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
(8)由于资金拨付原因,本项目采购人为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由宁波市能源局负责,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等一系列工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单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382872

质疑联系人:丁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83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立挺、何晟昊、江森杰、金生华、王裕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01259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012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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