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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汤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5月29日 12: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汤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项目监理
品目

采购单位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本级
行政区域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25年05月29日 12: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6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1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101.75.250.212/fnggzy/) 网上递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101.75.250.212/fnggzy/)网上开标
预算金额¥37.6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岳嵩
项目联系电话0314-8011258
采购单位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4-8011258
代理机构名称承德则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2519019
项目概况
丰宁满族自治县汤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101.75.250.212/fnggzy/) 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5050167001

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汤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6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6800

采购需求:对丰宁满族自治县汤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项目进行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 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1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101.75.250.212/fnggzy/) 网上获取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101.75.250.212/fnggzy/) 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101.75.250.212/fnggzy/)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本级

地 址: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314-8011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承德则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联系方式:0314-2519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岳嵩

电 话:0314-8011258

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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