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香山街道东园社区两岸融合、“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陪护式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6月06日 09: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香山街道东园社区两岸融合、“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陪护式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翔安区公告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9: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生、许世松
项目联系电话0592-2518932、2279305
采购单位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香山街道翔安南路50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259289640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2-2518932、2279305
附件:
附件1香山街道东园社区两岸融合、“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陪护式服务([350213]GWCG[CS]202500120250605001)-文件集

项目概况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350213]GWCG[CS]2025001、香山街道东园社区两岸融合、“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陪护式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香山街道东园社区两岸融合、“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陪护式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3]GWCG[CS]2025001

项目名称:香山街道东园社区两岸融合、“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陪护式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1(香山街道东园社区两岸融合、“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陪护式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0039900-其他咨询服务 香山街道东园社区两岸融合、“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陪护式服务 2(年)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1,8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整个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需按第三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响应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6-06 2025-06-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7 13: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06-17 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香山街道翔安南路5000号

联系方式:152592896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2518932、2279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生、许世松

电话:0592-2518932、227930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6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