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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6月30日 11:5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连城县公告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1: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预算金额¥50.4248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妮
项目联系电话0597-2227092
采购单位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西环中路3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7-892292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领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陂街道华莲社区华莲路53号J幢(青创大厦)705-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7-2227092
附件:
附件1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项目([350825]FJLY[CS]202500220250627001)-文件集

项目概况

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福建领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825]FJLY[CS]2025002、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5]FJLY[CS]2025002

项目名称: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4,248.50元

采购包1(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

采购包预算金额:504,248.5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4,248.50元

磋商保证金: 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5030301-制服 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 1(批) 1.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技术指引(试行)》(建督政函[2017]12号)的制作及款式要求。 2.服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服装、环保等相关标准,且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要求。所有标准应采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最新版本,如出现标准不相符合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3.应提供投标服装所采用的制造、试验、验收等相关标准目录作为附件,同时提供相应标准、规范或检测报告。 4.提供的产品应保持整洁、平服、折叠端正、左右对称、各部位熨烫平整、无漏烫、各部位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内在质量与外观质量。产品质量至少应达到国家和行业一等品的标准,安全性和技术参数偏差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5.提供的服装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起泡、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对皮肤无刺激;所提供的服装面料需防油污;配件不易脱落、破损、纽扣不褪色、缝线牢固、拉链顺滑、纽扣眼平整、不留线头。 6.每套服装要求精做,送达的服装要求完成裤脚边翻边缝合工序。 504,248.5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夏装制式衬衣、单裤、皮鞋、帽子以及标识部分30天内交付,毛衣、常服、执勤服及配套衬衣60天内交付,制服根据各部门人员数量,配送到连城县机关及各中队队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响应: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工业】。 4、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6-30 2025-07-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11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华莲社区华莲路53号J幢705室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5-07-11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华莲社区华莲路53号J幢705室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西环中路388号

联系方式:0597-8922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领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陂街道华莲社区华莲路53号J幢(青创大厦)705-1室

联系方式:0597-2227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妮

电话:0597-222709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领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领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3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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