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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县委党校基层阵地提升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7月05日 12:5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乌恰县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县委党校基层阵地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中共乌恰县委员会党校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07月05日 12: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4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7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290.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勤
项目联系电话17590900543
采购单位中共乌恰县委员会党校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克州乌恰县双拥北路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399552558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亚瓦格街道巴格其8村世纪大道33号J15栋二层200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590900543

    项目概况                                                    

    乌恰县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县委党校基层阵地提升改造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ZFCG(ZB)-2025-065-1 

    项目名称:乌恰县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县委党校基层阵地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905000  

    最高限价(元):2888636.6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恰县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县委党校基层阵地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05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内提升改造:标间27间、单间 11 间、套房2 间、登记室1间、布草间1 间、二三楼走廊人才交流室(图书室)、餐厅、洗衣房、给排水管道改造更新、采暖改造更新、空气能热水设备和安装、屋顶防水、更换门窗及附属相关设施。(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天(日历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授权委托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 ”网站被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 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网页打印),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投标人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7日2025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7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 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 ”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 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 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喀什办理地点喀什东 城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一楼企业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联系电话15001465669)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 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 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 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 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 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 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 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8.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协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为:22000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乌恰县委员会党校

地 址:新疆克州乌恰县双拥北路41号

联系方式:18399552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亚瓦格街道巴格其8村世纪大道33号J15栋二层2007号

联系方式:17590900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勤

电 话:1759090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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