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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恒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丰县实验学校致远楼及科技楼围墙和羽毛球馆维修改造工程(JXHX2025-NF003)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5年08月25日 20: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丰县实验学校致远楼及科技楼围墙和羽毛球馆维修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南丰县实验学校
行政区域南丰县公告时间2025年08月25日 20: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预算金额¥102.3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芬
项目联系电话13822165576
采购单位南丰县实验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抚州市南丰县城墙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136871486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恒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杰汇华庭1号楼120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22165576

江西恒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丰县实验学校致远楼及科技楼围墙和羽毛球馆维修改造工程(JXHX2025-NF003)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丰县实验学校致远楼及科技楼围墙和羽毛球馆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X2025-NF003

项目名称:南丰县实验学校致远楼及科技楼围墙和羽毛球馆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3300.00 元

最高限价:783724.81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丰购2025F000068281改善办学条件资金110233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在进行施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第 种措施进行:(1)以联合体形式,联合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2)以合同分包形式,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5.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3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不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0:00 至 2025年09月03日 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09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五、开启:

2025年09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潜在供应商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丰县实验学校

地址:抚州市南丰县城墙路1号

联系方式:191368714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恒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杰汇华庭1号楼120号商铺

联系方式:13822165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芬

电话:13822165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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