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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9月04日 20: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回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镇安县回龙镇财政所
行政区域镇安县公告时间2025年09月04日 20: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岭南路138号龙祥大厦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岭南路138号龙祥大厦3楼
预算金额¥116.0868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傲唐商洛领导
项目联系电话18992423433
采购单位镇安县回龙镇财政所
采购单位地址镇安县回龙镇财政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91435088
代理机构名称傲唐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岭南路138号龙祥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92423433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pdf

项目概况

回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岭南路138号龙祥大厦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8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TCG-2025014

项目名称:回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0,868.3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回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60,868.3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60,868.3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回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60,868.3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回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回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5、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提供相关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2025年09月1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岭南路138号龙祥大厦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岭南路138号龙祥大厦3楼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岭南路138号龙祥大厦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售后不退换。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采购人为镇安县回龙镇人民政府,因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内名称为镇安县回龙镇财政所,故采购公告采购人为镇安县回龙镇财政所,实际采购人为镇安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回龙镇财政所

地址:镇安县回龙镇财政所

联系方式:13991435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傲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岭南路138号龙祥大厦3楼

联系方式:18992423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傲唐商洛领导

电话:18992423433

傲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4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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