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郑区濂水河(濂水镇段)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9月17日 20:0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郑区濂水河(濂水镇段)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品目

采购单位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行政区域汉中市公告时间2025年09月17日 20: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87.1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916-8820039
采购单位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水井巷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6-5515502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万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前进路朱家营一组一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6-8820039
附件:
附件1濂水镇段项目设计采购明细表 .doc

项目概况

南郑区濂水河(濂水镇段)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B-ZFCG-NZ-[2025]050

项目名称:南郑区濂水河(濂水镇段)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1,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濂水河(濂水镇段)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濂水河(濂水镇段)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水文地质或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环境类相关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2025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②《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⑦《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2)绿色发展政策: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③《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⑤《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7)《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其他:

(1)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水井巷4号

联系方式:0916-5515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前进路朱家营一组一号

联系方式:0916-8820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916-8820039

陕西万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7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