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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八户村2025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9月25日 13: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八户村2025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吉木萨尔县二工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3: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10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2: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43.6597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铁城
项目联系电话13999349034
采购单位吉木萨尔县二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吉木萨尔县二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4-6901385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誉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绿洲路街道西域社区屯河北路新天地广场1单元5层505办公室(27区3丘38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99349034

    项目概况                                                    

    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八户村2025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H-2025-001 

    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八户村2025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36597.26  

    最高限价(元):436597.2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八户村2025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36597.26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新修建1600米自来水管道及村容村貌整治(详见施工图及设计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日历日)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下面的特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
1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不得有在建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的 供 应 商 , 不 能 是 被 列 入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5日2025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6、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元整(大写:捌仟元整);
2)保证金缴纳形式: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电汇、支票、 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3)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新疆誉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
收款账号:107108802017
潜在投标人在应在2025年09月25日00:00时至2025年10月10日12:00时(北京时间)缴纳并到账;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保证金缴纳手续,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保证金视为领取文件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木萨尔县二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吉木萨尔县二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94-6901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誉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绿洲路街道西域社区屯河北路新天地广场1单元5层505办公室(27区3丘38栋)

联系方式:139993490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铁城

电 话:13999349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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